精 彩 推 荐

您现在的位置: 南方职业考试网 >> 其他考试 >> 政策信息发布台 >> 考试法规 >> 文章正文
站内文章搜索: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7/4/2007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几年,一些地方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的人数有所增加,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实际上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也不符合英语等级考试的目标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种公共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二、各级教育考试单位要重申有关要求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地考点不得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或个人报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要加强宣传解释和报名考试的督查工作,对违反规定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考试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教育部办公厅
  

加入网摘:365Key  | 新浪ViVi  | 和讯网摘  | 天极网摘  | POCO网摘 
文章录入:文章录入:nfexam1    责任编辑:nfexam1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